來源:甘肅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日期:2025-09-05
2025年8月31日,甘肅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第19批群眾舉報件5件,現將第19批1件(重點關注)群眾舉報件辦理情況公示如下。
一、受理編號:第19批99號(來電)
舉報件反映問題:甘州區巴吉灘美之峰等11家石料廠篩沙未采取防塵措施,揚塵污染環境;目前灌溉出現缺水情況,11家石料廠在廠區大量洗砂,用水從哪里來?且部分石料廠沒有環保、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審批手續。
責任單位: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群眾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舉報件反映的11家砂石料廠”的基本情況。根據舉報內容和影像資料逐一現場核實,該舉報件反映的砂石料廠企業涉及甘州區2家,分別為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和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涉及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巴吉灘農產品產業園8家(有2家企業實為1家),分別為甘肅美之峰建材廠、張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益生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張掖市浩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甘肅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沙源建材有限公司、甘肅誠信建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型節能建材分公司、甘肅神工路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其中,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和張掖市沙源建材有限公司實為1家(2家企業共用1處場地和生產設施)。
2.關于“砂石料企業無土地、環保審批手續”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業中8家企業已按要求辦理土地批復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和甘肅誠信建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型節能建材分公司2家企業租賃其他公司場地建設生產。10家砂石料企業均按要求辦理環評審批手續;10家砂石料企業中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4家企業已按要求辦理排污許可證,其余6家未辦理排污許可證;10家砂石料企業中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甘肅誠信建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型節能建材分公司4家企業已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其余6家均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
3.關于“砂石料企業違規取水用于生產”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業中6家生產、生活用水由巴吉灘供水廠供應;張掖市益生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甘肅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業生產、生活用水通過拉運方式供應;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生活用水來自該企業自備水井(1眼),該自備水井由甘州區水務局于2020年11月審批;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生產、生活用水從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購買。2025年甘州區水務局在日常巡查檢查中,發現張掖市益生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在沿河干渠私自取水用于生產的問題。
3.關于“砂石料企業揚塵污染”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屬實。反映的10家砂石料企業均建有砂石料破碎、篩分生產線,除張掖市浩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碎、篩分設施露天設置外,其余9家砂石料企業破碎、篩分等設施均設在封閉車間內,且破碎、篩分工序配套建有布袋除塵器;10家砂石料企業中甘肅誠信建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神工路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3家企業物料運輸廊道設在封閉車間內,其余7家企業物料運輸廊道在封閉車間外,且無防塵措施;10家砂石料企業均存在露天堆存砂石原料及成品料,抑塵劑噴灑或防風抑塵網覆蓋不徹底、廠區及道路積塵清理不及時、灑水降塵頻次不足等問題。
三、辦理情況
一是督促甘肅美之峰建材廠、張掖市益生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甘肅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等未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砂石料企業立即辦理排污許可證。二是督促甘肅美之峰建材廠、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甘肅路通昌盛建材有限公司等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砂石料企業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限期完成竣工環保驗收。三是督促10家砂石料企業立即對廠區堆存的抑塵劑噴灑不徹底的砂石料再次噴灑抑塵劑,并清理廠區積塵和加大灑水降塵頻次,最大限度減少揚塵污染。四是將張掖市聚銀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益生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在沿河干渠違規取水問題移交水務等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并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堅決杜絕違規取水的問題。
四、下一步措施
甘州區、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將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自然資源、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單位對企業存在問題逐一核實,并依法調查處理。進一步加大巡查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和揚塵管控等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截至目前,該群眾舉報件階段性辦結。甘州區、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將辦理情況在張掖市筑夢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致遠建材有限公司、張掖市森祥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大門口張貼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組織工作人員走訪該企業及周邊企業職工、居民并開展滿意度調查,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表67份,滿意67份,滿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