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市生態環境局日期:2025-09-19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現將擬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36-8278216(張掖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傳 真:0936-8278232 郵箱:zyhbkf8216@163.com
通訊地址:張掖市甘州區東北郊盛和路6號張掖市生態環境局
郵 編:734000
項目名稱 | 臨澤平川小口子300MW/1200MWh電網側調峰獨立共享儲能電站項目 | 擬批準公示日期 | 2025年9月19日 |
建設地點 | 張掖市臨澤縣平川鎮北灘小口子 | ||
建設單位 | 臨澤縣沁苑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環評編制單位 | 甘肅國桓通達咨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屬新建項目,位于張掖市臨澤縣平川鎮北灘小口子。項目新建1座規模為300MW/1200MWh獨立儲能電站,共布置5.016MWh電池艙240套、5MW一體化PCS交流升壓艙60套;配套建設1座330KV升壓站,主變規模1×360MVA,新建輸出線路1.0km,線路起點為本項目330kV升壓站,終點為臨澤縣平川北灘330kV建榮變,全線均為單回路架設。本項目總投資160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1.8萬元,占總投資的0.032%。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加強電磁環境污染防治。做好升壓站等電磁防護和屏蔽措施,強化巡檢,設置警示和防護指示標志,合理選擇配電架構高度、對地和相間距離,控制設備間連線離地面的最低高度等,確保項目運行后本項目330kV升壓站及建榮變間隔擴建產生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分別控制在《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千伏/米和100μT的要求;架空輸電線路線下的耕地、道路等場所其頻率50Hz的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限值要求。 (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嚴格按照《張掖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采取物料堆放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沖洗地面和車輛、渣土車輛密閉等防塵抑塵措施。運營期食堂采用電灶,產生的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排放,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規模標準限值要求。 (三)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生活污水通過施工場地環保廁所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第三方單位清掏拉運。運行期廢水主要為餐飲廢水和生活污水,餐飲廢水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后與生活污水一起進入化糞池,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由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后排入收集池暫存,定期委托第三方專業單位拉運至臨澤縣污水處理廠處理。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危險廢物貯存點均采取重點防滲措施,設置和運行管理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規定。 (四)嚴格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清運至住建部門指定地點規范處置,嚴禁隨意堆放、轉移、傾倒和填埋;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運至環衛部門指定位置統一處理。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運送至環衛部門指定位置處理處置,禁止隨意丟棄;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委托第三方單位定期清掏規范處置;油水分離裝置產生的油污定期清理后拉運至臨澤縣餐廚垃圾處理公司處置;儲能電站產生的廢磷酸鐵鋰電池由更換單位回收,站內不儲存;本項目升壓站產生的廢鉛酸蓄電池由有資質廠家更換后清運處置,做到即產即清,不在站內儲存;變壓器檢修廢油、含油廢抹布等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24㎡),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安全規范處置。 (五)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加強施工人員管理,禁止捕殺野生動物;施工過程盡量減少對原始地貌的擾動,縮小擾動面積,開挖土方分層堆放,表土單獨剝離妥善堆存;施工結束后及時對牽張場、塔基等施工場地和擾動區域進行清理平整覆土和恢復。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建立、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升壓站事故狀態下產生的事故廢油經事故油池收集,集中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規范處置,禁止外排。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主變,定期對基礎減振、電氣設備進行檢修,儲能電站及升壓站、330kV建榮變間隔擴建工程運營期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輸出線路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