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地區志(遠古—1995)上卷》日期:2025-09-17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五節管理機構與人員
一、管理機構
〔民國〕時期,沒有專門土地管理機構。共和國成立后,土地由各級政府直接管理,建設、農業農村部門承辦。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實行隊為基礎三級所有,土地管理實行部門分管制。國家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農村社隊,分別管理部門使用土地。1988年4月成立“張掖地區行署土地管理局”,下設秘書科、法規監察宣傳科、地籍使用規劃科、土地評估所、土地開發中心等科室,在編22人(含事業單位)。是年各縣(市)土地管理局相繼成立,股室設置大體與地區土管局相似。1995年10月,成立“張掖地區行署土地管理局農墾分局”。各鄉設有土地管理所、土地監察領導小組;村社設土地監察小組和土地監察員,管理轄域土地。
二、人員
至1995年,全區有土地管理人員295人,其中地、縣(市)土管局在職91人,鄉(鎮)土管人員204人(專職71人,兼職133人)。配備專職土地監察人員10人;鄉(鎮)建立土地監察小組71個,成員317人;村級建立監察小組770個,成員2446人;聘請農業合作社土地監察員、信息員4704人,形成地、縣(市)、鄉、村、社五級土地監察網絡。
第四編經濟(二)
第九章工業
早在4000多年前,境內先民就制作使用石器、骨器、陶器。〔夏〕〔商〕時期,已有青銅冶煉、鍛打和器具制作。〔西漢〕銅器、陶器已廣為應用,鐵器、木器、磚瓦、陶瓷等手工業陸續興起。〔魏〕〔晉〕〔五涼〕時期,鐵器、建材等手工業繼續發展。〔北涼〕時用蘆葦造紙。〔西涼〕張軌以毯布進貢。〔北魏〕佛教盛行,建筑、雕塑、彩繪業盛興,旅游勝地馬蹄寺、金塔寺就創建于此期。
〔隋〕〔唐〕社會較穩定,棉紡、毛紡和食品加工遍及城鄉。〔隋〕開皇二年(582年)重建的張掖木塔,展示建筑業的高超水平。唐朝時冶煉、鑄造技術已較精湛,張掖鎮遠樓“唐鐘”造型雄偉、工藝精美。
〔宋〕初,甘州回鶻吸取中原、中亞的先進技術,鞣制皮革品、捻線織褐、紡紗織布、編織錦帛、釀造美酒、制造水車、煅冶鑌鐵、制作器具、刻版印刷。
〔西夏〕張掖臥佛寺建筑聞名遐邇。元朝,張掖曾設氈局、銀局、毛緞局、鑌鐵局、納失局等九局,管理手工業,官署有一支專職從業人員,城鎮、農村都有規模不等的釀造業、皮革業、金銀業、服裝鞋帽業等。明朝手工業實行“一條鞭法”,組織工匠輪班與坐班,在完成官府役務外,均可“自由趁作”,促進了手工業生產快速發展,張掖“百貨雜作”日趨完善。不少手工業產品轉為簡單的機械生產,彈花、紡紗、織布多用腳踏紡車、攪車、織機。
〔清〕康熙年間,城鎮出現多種作坊,農村普及棉織用具。〔清〕末海路開通,“絲綢之路”趨于蕭條,手工業生產與經營規模逐漸縮小,保留發展的只有金屬制造、木器制作、皮革生產、棉織印染、陶瓷磚瓦、食品加工、鞋帽縫紉、草葦編織等產品。
〔民國〕時期,承襲歷代傳統生產,利用現有資源,生產規模逐大,產品分類漸細。尤其機器工業萌生,使近代工業經濟有了新的發展。主要有4窯(煤窯、磚窯、瓷窯、灰窯)、12坊(磨坊、油坊、糖坊、粉坊、酒坊、醬坊、醋坊、氈坊、皮坊、織坊、染坊、紙坊等)、16匠(鐵匠、銀匠、木匠、氈匠、鞋匠、畫匠、小爐匠、織機匠、餅食匠、泥水匠、油漆匠、紙活匠、裁縫匠、口袋匠、羅羅匠等)。張掖縣興辦彈花、織布、鐵工、修理、印刷等工廠,半機械和機械工業有所發展。但由于國民黨政府的稅捐繁重,戰亂抓丁,連年饑荒,民不聊生,部分廠家被迫倒閉,工業發展緩慢。1949年,山丹、張掖、民樂、臨澤、高臺5縣有私營工廠和作坊2397個,個體手工業者2377人;工廠20家,產值159.66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5.33%。〔民國〕26年,張掖縣設立織布廠2處,職工16人。〔民國〕29年,張掖縣組織紡織生產合作社。〔民國〕33年生產土布的縣為:山丹5萬匹、張掖9萬匹、臨澤2萬匹、高臺5萬匹。(每匹幅寬1市尺至13市尺,幅長28市尺至40市尺不等。其重量每匹為1.5市斤至2.5市斤)。
共和國成立后,工業建設迅速發展,逐步建成有地方特色的多門類的規模工業體系。在經濟恢復時期,接收官僚資本,興建國有企業,改造私營企業,扶持和發展集體、個體手工業。到1952年,全區國營、集體、私營、個體工業發展到2536家,完成工業產值267.37萬元,比1949年增長67.46%。其中,國營和集體工業31家,完成工業產值69.11萬元,增長97.46%。1953~1957年,執行第一個五年經濟建設計劃,國民經濟建設全面鋪開,全區工業投資2341.33萬元,興建6個企業。期末,國營、集體工業企業總數達155家,職工2930人;產值1376.92萬元,比1952年增長4.15倍,總產值達4716.19萬元,年均遞增38.8%。“三五”時期,工業建設投資為1695.87萬元,新建地區化肥廠等5個工礦企業,到1970年底,全區國營、集體工業企業174家,職工7555人,新增固定資產1889.2萬元,產值3107.15萬元,比1965年增長1.28倍。“四五”時期,大辦地方小型工業,有計劃地擴大生產建設規模,工業投資5256.3萬元,新上項目20多個,1975年全區工業企業發展到236家,職工15148人,新增固定資產2586.48萬元,完成工業產值7105.99萬元,比1970年增長1.29倍,實現利稅363萬元。工業產值28973.9萬元,年均遞增21.55%。“五五”期間,在調整改革基礎上,生產和產品結構明顯改善,工業投資1380.66萬元,效益逐年上升。到1980年工礦企業發展到350家,職工15840人,新增固定資產1262.4萬元,完成工業產值9433.36萬元,比1975年增長32.75%,工業總產值累計完成48184.04萬元,比“四五”期末凈增19210.14萬元,年均遞增10.7%。“六五”期間,在“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指引下,加快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步伐,工業生產在調整改革中穩步發展。1983年5月,省政府在張掖召開全省地、縣工業現場會后,完成技改、扭補、支邊項目238個,投資1591.1萬元。改造擴建山丹化工廠,由鐵廠轉產為萬噸硫化堿廠;山丹水泥廠擴建后,年產水泥達6.5萬噸;地區造紙廠新建一條年產6000噸板紙生產線;擴建后的張掖市酒廠年產白酒近千噸。這些廠家為工業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到1985年,全區工業企業達390家,職工23283人,比“五五”期間分別增長11.42%和46.99%。新增固定資產1787.95萬元,完成工業產值19258.36萬元,比1980年增長1.04倍,實現利稅2519萬元。累計工業產值66736.1萬元,比上期凈增18552.06萬元,增長38.5%,年均遞增15.34%。
“七五”期間,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堅持挖潛、開發、改造一齊抓,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工業。能源、原材料工業投資額13387萬元,完成基建、技改、扭補項目69個,新建、擴建11家企業。新增固定資產15413萬元,1990年企業發展到393家,職工35793人,完成總產值45240萬元,比1985年增長1.35倍,實現利稅5357萬元。總產值139460.87萬元,年均遞增15.88%。“八五”期間,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優勢,以發展能源、食品、輕紡、化工、建材、冶金等支柱產業為重點,投資45844.85萬元,完成技術改造項目86項,扭補項目22項。加快大電網、小水電建設,擴建煤礦能源工業;新增酒精、檸檬酸、豆奶粉、葡萄糖、濃縮果汁等食品工業;擴大淀粉、白酒、面粉等生產線;完成地區化肥廠3.5萬噸合成氨節能技術改造和4萬噸尿素生產線;投資5500萬元,建成萬噸張掖農藥廠,開發出硫酸鋁、尿素、多元微肥、洗衣粉等新產品。
到1995年,全區鄉級以上工業企業439家,形成了以食品、化工、冶金、建材、機械、煤炭、電力、輕紡、造紙、印刷等為主體的行業和二輕、街道、鄉鎮等為一體的多行業、多門類、多部門,結構漸趨合理的工業新格局。是年,固定資產原值達131431.9萬元,職工39303
人,完成工業產值158057萬元,比1990年增長249倍,實現利稅10802萬元,增長101.64%;工農業總產值比例由1949年5.3∶94.7發展為49.63∶50.37;輕重工業協調發展,其中輕工業產值95481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60.41%,重工業產值62576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39.59%。工業總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49.63%。產值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達33家,產值53649.7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33.94%,利稅7521萬元,占69.8%。46年來,經過多次產業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堅持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產品由共和國成立初期的20余種發展到200余種,規格、花色品種近萬種,質量也不斷提高。先后開發出高強度瓦楞紙、麻黃素、泥漿助劑、膠合填充板等155項省級和180項地級新產品。收割機、硫化堿、工業硅、甜菜粕、西紅柿醬、腸衣、脫水蔬菜等10多種產品供出口創匯;奶粉、粉絲和老寺大曲、濱河糧液白酒及尿素、硫化堿等7種產品榮獲部優產品稱號;板紙、農用拖車、毛巾、絲路春頭曲白酒、淀粉等57種產品獲“省優產品”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