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與意義
為深入貫徹國家及省市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張掖市針對部分家庭因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高額剛性支出導致的生活困難問題,由市民政局聯合11個部門共同制定本《實施辦法》。
該政策的出臺,填補了低保、特困供養及低保邊緣人口救助之外的政策空白,將救助范圍延伸至“收入略超低保邊緣但剛性支出占比極高”的家庭,實現了社會救助從“收入型貧困”向“支出型貧困”的全面覆蓋,為防范化解民生風險、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社會公平穩定提供了堅實保障。
二、核心認定標準:誰能享受救助?
《實施辦法》明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需同時滿足收入、支出、財產三大核心條件,精準鎖定救助對象:
(一)收入條件:未納入低保、特困供養及低保邊緣人口范圍,家庭人均收入超低保邊緣標準,但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兼顧公平與精準。
(二)支出條件:申請前12個月,家庭剛性支出總額占總收入比例≥60%(已獲政府救助、社會捐助等款項需扣除,按實際個人負擔計算)。
(三)財產條件:金融資產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人口×36個月”;居住用房不超過1套(祖屋、農村老宅等特殊情況除外);無15萬元以上消費型機動車或大型農機具;無經商登記信息(特殊情況經核實可例外)。
三、剛性支出范圍:哪些費用能算?
《實施辦法》對剛性支出的界定全面且細致,涵蓋五大類必要支出,確保“該算的都算、不漏一項”:
(一)基本生活支出:按當地低保標準測算,保障家庭基礎生存需求。
(二)醫療剛性支出:個人負擔的門診、住院費用,以及異地就醫的合規交通、住宿費(省內住宿100元/人/天,省外150元/人/天,年上限60天)。
(三)教育剛性支出:個人負擔的學費、住宿費等,以及異地就學的合規交通費(每年往返不超過2次,按高鐵二等座或硬臥學生票價格核算)。
(四)殘疾康復支出:殘疾人個人負擔的康復訓練、輔助器具費用,以及異地康復的合規交通、住宿費(標準同醫療支出)。
(五)其他剛性支出:由縣(區)政府根據實際認定,包括災害損失、特殊人群照護費、營養費等。
四、認定流程與管理:如何申請?
為方便群眾申請,《實施辦法》優化流程、簡化手續,確保“高效便捷、應認盡認”:
(一)申請方式: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或經常居住地鄉鎮(街道)申請,可委托村(居)委會或他人代辦。
(二)辦理時限: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特殊情況可延長至45個工作日。
(三)動態管理:認定有效期12個月,期滿需重新申請(材料無變化無需重復提交);家庭情況變化時及時調整保障狀態。
(四)銜接機制:申請低保等救助未通過但符合本辦法條件的,可直接轉入認定程序,無需重復提交材料。
五、政策銜接與時效
(一)術語統一:原“支出型困難人口”統一更名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規范政策表述。
(二)政策廢止:《關于轉發<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同時廢止,確保政策統一。
(三)施行時間:自2025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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